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推动非实物交易的繁荣,保障需求顺利进行,根据《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电子协议书》及《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入驻商户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服务商出售的服务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服务发布规则适用于在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的所有服务商,服务商需遵守服务发布规则规范。发布的服务,需通过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审核后才能成功发布。
第四条 服务信息的组成要素及定义
1.服务类目:根据服务的内容所选择的行业性分类
2.服务标题:从服务的内容、卖点等方面进行个性化描述
3.服务价格:根据服务的内容进行合理定价
4.服务封面:能够体现服务内容及卖点的宣传性图片
5.成功案例:已完成的类似案例,包括图片、文字等形式
6.服务详情:对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卖点、服务承诺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第五条 服务发布规则
1.服务类目
(1)根据服务的内容选择合适的类目,类目必须与服务标题、服务内容的描述保持一致。如类目与服务标题、服务内容不一致,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有权将服务下架。
2.服务标题
(1)服务标题请限定在30个汉字(60个字符以内),否则会影响发布;
(2)标题要尽量简单直接,还能突出卖点;要让服务需求者即使瞄一眼,也能知道服务的特点。基本组合:服务的三级类目+热门搜索词+服务卖点
(3)请勿堆砌关键词,在服务标题中大量滥用与该服务无关的热搜关键词
(4)禁止使用特殊符号
(5)禁用比较级、最高级词汇,夸张、虚假词汇(例:第一、最好、最大等)
第六条 凡是违反宪法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服务,浙江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将禁止出售。以下内容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和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规则而禁止出售这些服务:
第七条 制度保障
服务商发布的服务信息一旦违规,我们将按照《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投诉及相应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买方责任:
若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服务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服务商责任:
若服务商不能按双方约定完成需求或是不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将按照邢台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规则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